昆区纪委监委:准确熟练运用“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21-01-14 10:59:55 | 来源: 中廉导刊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纪委监委进一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准确把握违纪违法问题性质、情节及造成后果等,依规依法作出处置,增强“四种形态”的政治性、精准性、时效性。
强化政治意识,让抓早抓小、治早治小成为常态。强化“查办大案要案是要点,抓早抓小更是重点”的工作意识,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运用坚定有力的措施把纪律挺在前面。通过准确熟练地运用“四种形态”,减少腐败存量;把监督挺在前面,科学精准遏制腐败增量。2020年,昆区纪委监委实践“四种形态”40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27人次,占比80.7%;第二种形态49人次,占比12.1%;第三种形态27人次,占比6.7%;第四种形态2人次,占比0.5%。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为在日常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过程中,强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运用“同志式”“帮助式”“挽救式”工作方法,通过谈话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达到提醒、教育、挽救和保护的目的,体现对干部的严管厚爱。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将“四种形态”延伸至基层“神经末梢”。充分发挥各纪检监察室联系指导派驻组、纪(工)委的制度优势,通过分包纪检监察室对基层纪委的案件线索和办理情况进行督导、协助,实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截至2020年底,各街镇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处置问题线索152件,立案52件,并全部消除零立案问题。(邹德斌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苏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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