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2021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召开
2021年3月19日,内蒙古包头青山区委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2021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郝杰主持会议,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审计局等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领导参加。
会议首先听取了各成员单位2020年以来反腐败工作的情况汇报,高度评价了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一年来的工作成绩,各成员单位坚守责任担当、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抓好反腐败各领域、各环节工作的落实,形成了既分工负责、又紧密协作的工作格局,问题线索移送更加精准、协作配合更加畅通、沟通联系更加紧密,有力提升了反腐败工作质效。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 (试行)》,强调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权威高效、衔接顺畅的工作机制,推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一年,也是反腐败斗争需要知难而进的一年。各成员单位要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始终保持推进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一刻不停”的政治自觉,“知难而进”的政治勇气,“决战决胜”的政治担当,做到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反腐败工作一盘棋思想。各成员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协助区委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二是要发挥职能优势,压紧压实反腐败协调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在反腐败工作、涉法涉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煤炭领域专项整治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健全信息沟通、定期会商、线索移送、报告反馈、联合办案、责任追究等机制,推动我区反腐败协调工作常态化、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三是要凝聚整体合力,强力推动反腐败协调工作落地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始终保持对腐败问题的高度政治清醒和政治警觉,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部署要求,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坚决惩治腐败问题,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孙实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