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纪委监委四个强化推动办理重复举报工作规范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信访室《关于重复举报判定的意见》,不断提高处理重复举报工作规范化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纪委监委坚持四个强化,做好重复举报受理办理工作。
一、强化研判,判定精准无误。信访室将所有信访举报材料扫描上传至检举举报平台,准确录入摘要信息,夯实重复举报判定基础。严格按照三条判定标准,审慎应用兜底性条款,对照扫描信息细致比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跨时限、跨层级、跨渠道进行判定,不定期对留存保管的纸质重复举报件进行抽查,做到不误判、不漏判。2021年以来,已判定重复举报27件。
二、强化管理,处置合法规范。依据举报材料内容,对重复举报进行合理处置。对属于报送范围的举报,不作重复判定,严格按照径送件的要求办理;对下级报送和其他单位移交的举报件,按照本级自收件处理,在检举举报平台办理子平台判重计数后,不再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向其通报重复举报情况。对留存信访室的重复举报纸质原件按照涉密文件管理要求保管,全室干部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避免发生遗失举报件、泄露举报内容、违反规定进行重复判定等情况。
三、强化分析,提供决策依据。针对重复举报线索开展专项分析,准确判定是一信多投还是办结后继续反映,是个人诉求没有得到满足还是案件查办、沟通反馈不到位,通过分析反映承办部门案件查办质量,折射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生态净化情况,从而为科学决策和下一步采取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供参考和依据,切实发挥信访分析“晴雨表”作用。
四、强化化解,推动案结事了。对于重复举报没有一判了之,而是以此为抓手,多点发力,强化矛盾纠纷化解。进一步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严肃惩处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双公开、双反馈””、澄清正名等工作机制,营造合法有序信访环境;进一步强化“三务”公开,健全完善农村基层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职能部门主体责任,推动群众合理诉求有效解决。通过多举措,目前已推动化解重复举报3件。(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