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石拐区纪委监委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 全面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高标准定位,狠抓落实,坚决把苏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不断加固监督执纪问责的前沿阵地,着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执纪审查整体质效。
“人”为本,全力构筑基层纪检监察“人才之基”。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从高质量发展出发,选优配强人才队伍,从基层选择思想纯、学历高、年龄优的干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其中,35岁以下42人占比67%,36-45岁9人占比14%,46-55岁10人占比16%,56岁以上2人占比3%;研究生学历4名,本科学历59名;女干部38名,少数民族6名。同时,从委机关选派6名综合能力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在基层脱产挂职,切实增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效能。截止目前,已配齐苏木、镇,5个街道纪(工)委书记(监察办主任),“三专、三兼、三辅”干部共计63人,
“实”为底,全力夯实基层纪检监察“设施之基”。一是及时建立区纪委监委全程督导,苏木、镇(街道)党工委支持推进,苏木、镇(街道)纪(工)委主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制定详细的工作安排,对标对表上级要求,明确时间节点,按期推进,确保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二是在“统一机构名称和挂牌标识”的基础上,要求各苏木、镇(街道)完成兼具办公、接访、谈话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纪检监察场地建设,并按需配齐岗位牌、职责牌、资料柜、档案柜、电话、电脑、打印机等设施设备,全面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截止目前,苏木、镇(街道)纪(工)委“三室”已全部配齐,共配备办公室7间、信访接待室7间、谈话室8间。
“规”为常,全力健全基层纪检监察“制度之基”。区纪委监委把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作为全面打通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充分加强对口联系室对联系地区的指导,督促苏木、镇(街道)纪(工)委结合地区实际建立了信访接待首问责任制、信访件办理制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限时办结制、保密工作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权利运行制约监督机制、重点工作监督检查等制度,构建起覆盖全业务、工作无死角的工作制度体系,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高”为要,全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素质之基”。一是抓好“新任职”培训。围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录制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采取“真人讲学+光盘跟学”的方式及时组织33名苏木、镇(街道)“三专三兼三辅”干部,8名嘎查村(社区)纪检委员开展了专题业务培训,帮助参训人员深入理解党纪法规、办案规则、红线底线。二是抓好“常态化”学习。建立“周学、月培、季考、年评”学习机制,将抓常态化教育培训作为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必修课”,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水平和专业化素质。三是抓好“实战式”锻炼。先后从基层纪(工)委选派3名干部到市级脱产调训、11名干部参加区纪委监委全脱定岗轮训,通过以案代训,全面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和综合素质。(石拐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