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向发力 内外双促 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推进以案促改深化标本兼治
“我们结合工作实践拓展了‘以案促改’的外延,不仅以案件查办促动发案单位部门积极整改、建章立制,同时也促动自身不断提高案件质量水平,从严惩,力促治,为‘不能’‘不想’夯实‘不敢’的基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
为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权力制约,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和实效性,东河区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重要方针方略,紧紧围绕“以案促改治理年”活动,以“同向发力、内外双促”推动“治标”成果转化为“治本”成效,有力促进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优化升级和政治生态向上向好。
“同步”建机制。按照“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理念,建立审查调查与边查边改“1+1”工作机制,统筹抓好查办案件和以案促改,做到一体谋划、贯通融合,同向发力,相互促进。制定“模块化”核查、内审外查协同工作办法,实行“纪检监察室+包联派驻组、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组团办案模式,内审谈话、外调工作同步进行。查办案件的同时,随时梳理、总结、剖析案件违纪违法特点,根据普遍性特点和规律性成因,形成“三书”第一手参考资料,为促改提供遵循。
“内促”补短板。积极构建“案前标准同步、案中管理同频、案后联动同查”的案件质量保障体系,积极打造“审查调查+审理”案件质量共同体,发挥审理工作联系点全国“规范处分决定执行”试点单位的示范作用,开展案件“分片联审”、“交叉联审”、“两级联审”20件22人,全力提升案件查办质量水平。按照“四有四规范”标准要求,配齐基层三专三兼三辅干部和村(社区)专职纪检委员,改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切实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通过分阶段培训、“一对一”指导、“手把手”传帮带和参与办案、指定办案等方式,对症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办案经验缺乏、办案能力不足、办案质量不高等问题。同时,召开专案复盘总结会,围绕查办案件谈话技巧、调查取证、制作笔录等重要环节交流总结、查找不足、分析难点,进一步提炼和积累实战经验,促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开展案件联审
“外促”长震慑。印发常态化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同步制发任务分解表,运用以案促改记实监督平台,起底录入2020年以来发放的37份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落实一案一通报,督促发案部门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实现处分决定、以案促改、教育回访执行进度在线掌握、闭环监督。同时,常态化开展纪律规矩和廉政警示教育,选取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廉政动漫,开展警示教育大会、行业领域警示剖析、发案单位警示等,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充分发挥“惩”的震慑、发挥“治”的功能,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
以案促改记实监督平台
“以案促改工作,既立足当下,又着眼长远,体现了治标与治本、严管与厚爱、自律与他律的统一,符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要求。我们将结合自身实际持续深入推进‘以案促改治理年’活动,把案件查处的‘后半篇’文章做实、做细、做出成效。”东河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东河区纪委监委 张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