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石拐区纪委监委:深化三个“关键字” 筑牢走读式谈话“安全堤”
为全面提升“走读式”谈话工作的规范性、安全性、高效性,进一步树牢审查调查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纪委监委围绕规范意识、健全制度、执行落实三个方面,着力深化三个“关键字”,确保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
规范意识“强”。为进一步规范“走读式”谈话程序和流程,区纪委监委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中纪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由业务骨干对审查调查安全重要性、“走读式”谈话范围、谈话前准备工作、化解谈话安全风险、事后交接回访和严肃责任追究等6个方面,进行全方位深入解读。同时,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定期通报纪检监察系统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例,依托“周一早课堂”,对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培训,从根本上筑牢干部办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健全制度“实”。区纪委监委对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补充完善《石拐区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走读式”谈话场所及办案工作疫情防控措施》,制定《石拐区纪委监委标准化谈话室管理制度》《石拐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石拐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石拐区纪委监委医疗应急预案》《石拐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保密规定》等相关制度,并配套使用《石拐区纪委监委谈话室手机使用备案表》、《石拐区纪委监委疫情防控谈话对象健康情况登记表》,切实提高了“走读式”谈话安全规范化水平。
执行落实“严”。区纪委监委将“走读式”谈话安全作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重点,督促办案人员严格按照“六必知”的要求,全面了解被审查人员以及涉案对象的基本情况,加强风险预判和评估,并实行“一次一案”“一人一策”,研究制定谈话方案和应急预案,谈话结束后严格履行“手递手”交接程序。同时,转变纯办案思想,开展“同志式”审查调查,做实思想工作,做好心理疏导,从根子上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此外,畅通医疗救助绿色通道,谈话期间全程提供医疗监护,外出谈话携带急救药品,确保办案人员及被核查对象“双安全”。今年以来,开展“走读式”谈话142次,截至目前,执纪审查事故“零发生”,审查人员“零违纪”。(石拐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