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充电蓄能”淬炼精兵 强化整改监督质效
“比如驻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在巡视中通过分类施策聚焦问题,列举要点,突出重点,协同配合全面提升巡视整改监督实效……”这是自治区党委巡视办督查室副主任韩超正在分享自治区层面开展巡视整改监督的一些经验做法,为参加培训人员传经送宝。
5月10日下午,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机关一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委巡察机构首次巡察整改日常监督集中业务培训会正在有序进行。此次培训围绕“如何发挥巡察整改日常监督部职能作用,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主题进行全面系统地讲解辅导,本次专题辅导既是对日常监督部门的一次思想深化,业务提升,又是对正在开展的十二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整改实地督查组出征前一次业务再培训,技能再提升。
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市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各旗县区党委巡察办主任及有关人员100余人参加培训,旨在统一思想认识,形成监督合力,着重解决“侦察兵”队伍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中的思想困惑和能力短板,增强做实巡察整改监督的能力水平,提升市县两级巡察整改监督规范化、程序化、有序化开展,不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巡察反馈的问题,不论是市直部门、还是群团组织,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村居乡镇,都是根据被巡察党组织承担的责任、发挥的作用而定性的,都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贯通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环节。整改单位如果在整改上不尽心、不用力,把‘责任田’撂荒了,那么‘两个维护’就成了空话。”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包晓明说道,“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理解巡察整改日常监督重要意义,把做好日常监督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要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督查,把责任压给党组(党委)书记,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统筹落实整改日常监督。用好约谈加压,唤醒责任意识,健全制度加固,强化责任约束。要强化成果运用。即要致力外除病症,瞄准‘当下改’,及时纠正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的温差、落差、偏差;又要致力内除病根,着力推动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问题,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形成用制度正风肃纪、用机制规范权力运行的良好局面。”
参加培训的干部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政策理论水平高,实际操作性强,既有理论上的概括,又有实践上的指导,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思路。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提高思想认识,自觉肩负起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重大职责和历史使命。把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放在日常工作中去思考、定位和摆布,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找准履职突破口,扎实深入推进市县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文/吕玥、王锡原 拍摄/王宁、董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