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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石拐区纪委监委:三项举措 靶向发力 力促案件提质增效

2021-05-13 15:12:53 | 来源: 中廉导刊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纪委监委始终将提高和保障案件质量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着力点和生命线,坚持“审理大计、质量第一”,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总结,在总结中提高,充分发挥审理审核把关职能,着力提高案件查办质效,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校准定性量纪“刻度”。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规、手续完备”的要求,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综合考虑被审查对象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认错悔错态度,以及配合组织审查、退缴违纪违法所得等情况,作出区别对待,做到宽严适度,不枉不纵,确保达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今年以来,共审理违纪违法案件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免于处分1人,提出处分建议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人,乡科级干部3人,嘎查村党员干部4人。

抓牢处分执行“力度”。为做好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坚决纠正、防止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区纪委监委对2019年6名被处分人员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率达到100%。同时,加强与有关党组织的协调配合,注重对受处分人员开展思想教育,以宣布纪律处分决定为切入点,主动讲解相关政策、法规,让受处分人员充分认识错误,及时改正错误。同时,建议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会议等多元化的方式宣布处分决定,使处分决定成为纪法威严的传声机、警示教育的反光镜。

提升回访教育“温度”。区纪委监委始终将回访教育作为强化日常监督、完善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在教育人、转化人、挽救人方面下足功夫。对回访对象受处分以来的思想、工作状况进行初步“把脉”,归类划分,谋划教育“切入点”和主要思路,拟定“个性化”回访方案,结合实际列出回访清单,制定回访谈话提纲,针对存在思想包袱的干部,开展思想教育及政策讲解;对存在实际困难的干部,对接相关单位在政策范围内予以帮助;对敢于担当、群众认可和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召开干部回访送暖见面会,消除处分舆论影响,分类施策,防止回访教育“千人一面”。截至目前,共回访教育4人,受处分人撰写思想汇报4篇。(石拐区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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