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纪委监委:“三个强化”促信访工作“前哨”作用更突出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纪委监委“擦亮”信访窗口,盯紧举报前沿“岗哨”,运用“三个强化”严把监督执纪问责第一道关口,推动信访举报工作提质增效。
强化研判分析,守好问题线索“主渠道”。青山区纪委监委把信访举报内容分析研判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从源头上把好问题线索的进口关,不断提高线索移送质量。2021年第一季度,区纪委监委信访举报部门研判筛选非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占比达56.9%;研判涉及区管干部的重复举报、无实质内容举报占总数的21.8%。同时紧跟上级重点工作和形势任务变化,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民生领域等“关键字”信访件台账,对“关键字”信访件进行详细记录、专账管理、及时转送。
强化闭环管理,当好涉访办理“助推器”。委机关信访室靠前站位,主动出击,定期与案管室、承办科室进行沟通联系,全面掌握信访件办理情况。对于办理进度缓慢、即将超期的信访件,及时提醒案管室督促相关科室限期办理。同时要求各承办科室在办结信访举报件后,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和处理情况,避免因反馈不及时发生重复越级信访问题。2021年信访室共督办各级信访件6次。
强化服务意识,绘好民心民意“晴雨表”。青山区纪委监委把来访群众当做家人,专门设立群众来访接待场所,配备便民设施用品,优化接待环境,同时在接访场所公开信访举报制度,告知群众受理范围和信访举报方式、信访注意事项,对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件认真登记受理、尽快反馈;对不属于纪委监委受理范围的群众诉求,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把“为什么不受理”和“该谁办理”说清楚、讲明白。2021年1—3月,青山区纪委监委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37件次,同比下降6.2%,接收检举控告件59次,初次举报件32次,重复举报件27次,同比下降32.2%、41.8%、15.6%。(包头市青山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