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乡案互审” 推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以来,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纪委监委牢固树立“成绩单”意识,把审查调查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查办案件数量逐年增加,2020年立案数达到了2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5人,而案件审理室仅有4名干部。为有效解决审理案件数量多、审理人员力量相对不足的问题,按照“查审分离”原则,旗纪委监委在探索案件审理新方式上狠下功夫、创新举措,全面推行“乡案互审”,以点带面,以审促办,实现了乡镇纪委查办案件数量、质量、效率、能力的全面提升。推行“乡案互审”以来,各乡镇纪委互审案件64件,审结5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4人。
一是抓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把推动“乡案互审”作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组建工作专班推进。成立由分管案件审理工作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常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任副组长,各乡镇纪委书记和审理室业务干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学习交流,及时研究解决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的疑难复杂问题,并将全旗9个乡镇(管委会)合理划分为4个片区,由案件审理室1名业务骨干联系1个片区,一对一进行指导,及时收集问题、梳理汇总上报、反馈答复解决,确保“乡案互审”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抓规范指导,强化质量把关。研究了制定《关于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审理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开展“乡案互审”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对互审案件的受理、审理、处分等环节需要审核的内容列出详细清单,严格对照清单开展审核,确保审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案件审理室对各乡镇审结案件定期开展质量评查,对2020年48件“乡案互审”案件、100余册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发现共性问题9个,个性问题17个,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确保案件审理质量,互审案件均未发生安全事故和申诉等问题。
三是抓以审促学,强化业务能力。把开展“乡案互审”工作作为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的有效途径,有计划抽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案件审理室进行轮训,案件审理室干部定期深入乡镇纪委开展业务指导,促推能力提升。通过案件审理过程中对审核内容进行详细梳理、违纪事实审核审定、处分意见讨论交流等形式,既实现对案件查办全过程的再熟悉、再认识,又实现了在实践过程中对纪法知识的再学习、再运用,有力提升了乡镇纪委的审查调查能力。2020年,全旗各9个乡镇纪委共处置问题线索件99件,立案6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人,实现了查办案件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通过全面推行“乡案互审”,采取整合人力资源和强化人才培养相结合方式,既发展壮大了全旗案件审理业务人才队伍、提高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又有效解决了乡镇纪委审查不分、审复不分等的问题,推进了乡镇案件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下一步,旗纪委监委将以“先”的标准和“进”的意识,不断健全完善“乡案互审”工作机制,推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土默特右旗纪委监委 袁碧霞 丁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