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纪委监委以“硬监督”护航 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
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紧紧围绕市纪委监委、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着力解决在工作作风、政务服务、执法监管、便利化改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夯实责任担当,强化统筹力量。清水河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监委关于推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会议精神,主动承担督查、问责、追责职责,精心研究制定印发《清水河县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监督执纪工作方案》,完善组织机构,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抽调精干力量成立监督检查组和明察暗访组,细化任务分工,做到机构健全、任务明确、分工细致、责任到组到室到人。
(二)聚焦作风建设,推动工作落实。聚焦重点问题坚决“亮剑”、深挖彻查,全力整治损害营商环境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坚持点、线、面结合;聚焦重点岗位,坚持快查快办,一追到底,进一步深化作风整治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让优质高效的服务成为常态化。重点整治监管主体责任单位落实不到位、政务服务大厅秩序混乱等问题,进一步强化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督促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树牢“店小二”意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扩大宣传引导,畅通举报渠道。充分运用来信、来访、来电、微信公众号、网络“五位一体”的监督方式,畅通信访举报主渠道。印制优化营商环境海报500余份,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清水河县纪委监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告》,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引导群众参与优化营商环境整治,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政务运作公开透明,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双管齐下,倒逼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提高工作效能和廉政风险意识,将权力置于阳光下运行。
(四)主动排查问题,做实专项督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影响全县营商环境的四类突出问题开展8轮次48次督查。明察暗访组与县政务服务中心主管部门和各办事窗口单位负责人、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交流,详细了解相关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并通过与办事群众谈话了解,收集诉求意见,形成了问题清单,发现问题11个,及时向存在问题的3家部门下发了工作提醒函3份,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曝光5家单位,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加快落实整改,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制定长效机制。
(五)跟踪问题线索,靶向精准问责。广泛受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开通优化营商环境线索处置“绿色通道”,集中力量优化办理,对涉及到的人和事依规依纪进行处置。针对上级交办、本级受理及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分类造册,建立台账,按期催办,结案销号。精准审慎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升工作精细化水平。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受理相关问题线索6件,立案1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42人,以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助推优化营商环境。(清水河县纪委监委 倪建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