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托县纪委监委:“七项工作机制”实现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化、标准化、规范化
今年以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纪委监委针对问题线索的分办、处置、督办、反馈等环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问题线索处置“七项工作机制”(试行)》,进一步规范线索处置,提升线索办理流程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建立问题线索分办研判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线索处置精准度不高的问题。召开问题线索研判小组会、专项线索研判会、线索处置专题会,集体研究线索分办工作。依托集体研判,对拟分办线索做到“四定”,即拟定承办部门、处置方式、办理时限、专项整治类型,提升问题线索处置精准度。今年以来,召开问题线索研判小组会、专项线索研判会、线索处置专题会各9次,研判线索94条。
建立“室组地”联合办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基层监督执纪执法能力不强的问题。强化纪检监察室与镇纪委(监察办)、派驻纪检监察组“室组地”联合办案,在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等方面联合开展工作。今年以来,“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运行效果明显,实现了“双提升”,即“以案代训”提素质、“组团办案”提质效,彰显了“1+1+1>3”的效应。截至目前,“室组地”线索核查专班查处重点专项整治问题27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1人。
建立分级分类督办推进工作机制,着力预防线索处置拖延积压的问题。依托线索推进会、执纪监督专题会两个层面的督办推进机制,对重点问题线索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严把线索处置“质量关”,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良好格局,建立“红黄蓝”督办预警台账,依托“月核对、季通报、半年分析、年底会考”动态监督检查,以电话督办、发函督办等形式,实时跟踪督办问题线索处置情况。今年以来,召开线索处置情况督办会17次,督办线索135条,处置线索总量同比增长117%。
建立“双公开、双反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案结事未了”的问题。注重实时反馈与案结反馈相结合,提升监督执纪监察结果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截至目前,完成处置结果“双公开、双反馈”73件,反馈满意率达90.4%,信访举报量同比下降22.2%,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显著下降。将线索处置与以案促改、为干部澄清正名有机结合,构建“一案一促改”长效机制,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17份,送达督办函、提醒函、建议函11份。
建立集体研究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工作机制和案件审理专题会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案件相关证据、事实、程序、法律适用等问题,确保审查调查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会同检察机关建立执纪监督与法律监督协同监督工作机制,拓宽监督视野,提升监督实效。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处置问题线索159件,同比增长23.3%;立案38件,同比增长111.1%;结案31件,同比增长6.9%;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3人,同比增长200%,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问题线索处置“七项工作机制”是托县纪委监委持续推进“高质量办案”常态化的有力抓手和举措。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量显著下降,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成效初显。与此同时,县纪委监委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切实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实效,着力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4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115人次,占总人次的78.2%;运用第二种形态24人次,占总人次的16.3%;运用第三种形态1人次,占总人次的0.7%;运用第四种形态7人次,占总人次的4.8%。(王铭杰 王桂芳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