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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题本”有了升级版?包头市九原区纪委监委《审理提示》来了!

2021-08-30 09:24:55 | 来源: 中廉导刊

“部分案件实体法引用不准确、表述不规范。”

“文书填写不完整,缺少相关人员签字。”

“违纪违法证据不够充分,证据链条不完整。”

......

近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编印的《审理提示》,以其问题汇总的全面性,答疑解惑的精准性,分类指导的实用性,受到了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各苏木镇街道纪(工)委的热议和关注。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质量,更好履行案件审理工作的监督制约和审核把关职能,审理室在运用好案件办理“错题本”模式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案件审理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典型问题及疑难复杂问题,认真梳理分类,精心总结提炼,以审理提示的形式印发给各办案部门,提示内容涵盖案件主体身份、程序手续、取证完整度及规范、定性量纪、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适用、案件装订等审查调查中易出问题的各个环节,供办案部门在实践中参考掌握。助力其举一反三,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统一执纪执法标准,规范案件办理程序,进一步强化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助推审查调查工作精细化、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共受理移送案件77件,审结73件,形式审核2件,正在审理2件。对立案审结的73件案件,共提出审理意见513条;对15件初核了结的“政法专项”案件进行了复审,提出审理意见49条;对1件初核了结的“供销社专项”案件进行了复审,提出审理意见3条;对5件初核了结的基层“微腐败”大清扫案件进行了复审,提出审理意见29条,均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成,案件办理质量显著提升。

“《审理提示》为我们提供了一套实用的操作指南,对于强化证据意识、规范意识大有帮助。”

“案件办理中遇到的疑难,在这里都能得到具体解答,下次再遇到类似的问题就更有底了。”

“变‘要求’为‘提示’,改变了以往会议督促、口头敦促的方式,让我们面对繁重任务时的心态轻松不少。”

对照整改过程中,很多纪检监察干部实实在在的体会到了《审理提示》对提高业务能力的帮助。

“下一步,我们持续提升质量意识,与案件承办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形成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不断为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审理力量。”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杨艳 张艳红)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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