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坚决扛起整治“四风”责任 中秋、国庆期间从严从实正风肃纪
“中秋、国庆”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为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协同发力,以实际行动坚决扛起整治“四风”政治责任。
警示教育预防先行。“朋友圈、微信群都在转发我们的短视频,大家反响很大,都说创意好,演的好,尤其是视频内容又一次给自己、给领导干部提了一个醒”,继9月15日在全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利用“新城廉政”手机短信平台发布廉政短信之后,新城区纪委监委创作的《警惕!这样的“隐藏惊喜”不能有》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此外,各主体单位通过上廉政党课、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敲警钟、提要求,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有关纪律规定要求,持续增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律规矩意识。
及时跟进明察暗访。两节期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内蒙古饭店等3家大型酒店、维多利等4家超市超市,海鹏月饼、螃蟹专卖店、长城海鲜市场等多家月饼、螃蟹专卖店、销售点进行监督检查。向商家宣传《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教育商家不得滥用自主定价权,不得利用广告渲染赠送高档月饼和螃蟹等享乐奢靡氛围,并加强对月饼、螃蟹等产品价格和销售情况的监测分析,提前研判处置、加强监管。区纪委监委暗访组对2家单位内部食堂、2家超市、3家螃蟹营销点进行明察暗访,通过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各基层纪委、纪工委和派驻组对全区113个单位(社区、村)遵守纪律作风情况集中检查61次。
充分重视结果运用。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检查中发现的1起未明码标价销售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区纪委监委对检查发现的1起未报备的婚庆事宜进行了核实,对未按照公车使用管理规定进行任务申领的5家单位进行提醒,对3家商家可能存在变相开具发票和虚增数额行为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馈,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持而不息纠治“四风”的强烈信号。(边芳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