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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深度应用“走读式”谈话管理系统,助力办案质效“双提升”

2021-10-12 15:46:47 | 来源: 中廉导刊

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纪委监委查办案件数量明显增加,“走读式”谈话的需求也与日俱增,为深入贯彻自治区纪委监委刘奇凡书记提出的“用大数据手段加强管理精准度与深度,提升工作效率”的指示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自主研发了“走读式”谈话管理系统,实现了对“走读式”谈话期间安全保障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该系统在自治区纪委监委举办的全区纪检监察大数据应用系统建设比武活动中,荣获全区优秀奖。

“四个一”多措并举,实现“走读式”谈话信息化、系统化、数据化

实现谈话对象“一键式”管理。保障了“走读式”谈话全流程闭环管理,实现了谈话对象的“一键式”管理;谈话笔录“一键式”生成。提高案件查办与笔录制作效率,严格规范办案流程,满足日常工作需要,不断推进案件查办工作的规范化与标准化。谈话结束后,通过案件的不同类型进行分类整理,谈话笔录、同步录音录像等信息一键保存并上传存档,实现了谈话笔录的“一键式”生成;案件数据“一键式”调阅。便于查询回溯,准确掌握“走读式”谈话的全流程节点,提高了案件查办的效率;保密权限“一站式”服务。针对案件的信息安全特点,每一级审核都有严格的要求及权限划分,保障了信息资料的安全性。

“三提升”齐头并进,保障“走读式”谈话保安全、保质量、保效率

“走读式”谈话管理系统上线以来,通过数据分析,实现了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审查调查结果零申诉,切实提升了查办案件过程中的质量与效率。

(一)提升了“走读式”谈话过程和案件资料的收集、查询、分析的安全性

“走读式”谈话场所作为重要的执纪审查场所,系统平台的上线,实现了谈话全流程的信息化管理,客观反映了“走读式”谈话的全过程并对谈话人员的违规行为作出预警提示。同时,系统平台对案件的调阅与数据分析进行了权限的划分,不同权限只能查看职责范围内的信息,谈话过程中的笔录及同步录音录像资料,采用了安全稳定的储存模式,确保案件资料的安全性以及资料不丢失,切实加强了审查调查安全工作。

(二)提升了电子笔录制作与查阅,提高了谈话效率

谈话组人员通过系统平台可进行谈话笔录的制作与查阅,谈话产生的音视频、电子笔录等资料在时间轨迹上与案件保持同步关联,谈话笔录、同步录音录像等文档信息以排序形式展示,重点内容查找便捷,大大提高了谈话与笔录调阅的效率。

(三)提升了“走读式”谈话全流程的数据化管理

“走读式”谈话管理系统上线以来,通过数据分析,新城区纪委监委办案区共开展“走读式”谈话2928人次,其中本级谈话1030人次,上级谈话1898人次,实现了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审查调查结果零申诉,切实提升了查办案件过程中的质量与效率。

下一步,新城区纪委监委将继续按照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两级纪委监委对大数据应用的安排部署,完善功能、提升效率,进一步为“走读式”谈话管理系统插上“智慧的翅膀”。(高星亮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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