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四个发力”推动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取得实效
第三轮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中,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将“微腐败”大清扫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四个发力”扎实推进大清扫行动落实落地,推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解决。
在督查督办上持续发力,推动提升办结率。认真归纳总结、充分借鉴运用前两轮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的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细化职责任务,找准关键问题,整合人员力量,形成工作合力,集中优势资源对交办信访件进行重点突破。落实周调度、周汇总、周督促工作机制,对办理情况进行汇总核对、跟踪督办,压实办理责任,明确办结时限,倒排工期加速推进,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目前,第三轮第一批次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受理的8件信访举报全部办结。
在审查调查上持续发力,推动提升立案率。采取直奔基层、直抵一线、一查到底的方式,深入排查梳理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案情,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及时处置、严查快办,确保大清扫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同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不枉不纵、不偏不倚、宽严相济,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第三轮第一批次立案2件,给予2人党纪处分,收缴违纪所得2.64万元。
在沟通反馈上持续发力,推动提升化解率。扎实落实“末端工作法”,直接深入基层,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将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推进到最后“一公里”。注重发挥领导包案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主动深入基层面见举报人,详细了解意见和诉求,确保相关问题解决、解释到位。进一步压实乡镇、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矛盾化解主体责任,形成矛盾化解合力,找准问题根源、矛盾症结,耐心细致劝导,推动问题矛盾及时就地解决。第三轮第一批信访件办理情况反馈满意率87%,比上一批次满意率提高7%。
在复查复核上持续发力,推动提升群众满意率。认真梳理前两轮大清扫行动信访件办理中“反馈不满意”及“反馈满意”后再次上访的信访举报件,落实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机制,集中开展回头自查、集中复查复核、跟踪化解信访问题,在确保案件办理质量的前提下,推动基层信访事项合理解决,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坚持治旧控新,把处置办理好初次举报作为有效遏制重复举报的关键,压实首办责任,提升工作质效,防止边清边积。(东河区纪委监委 张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