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托县委巡察机构落实“三步”工作法 提升巡察谈话实效
精准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谈话是巡察发现问题12+N种方法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方式,是巡察发现问题的重要途径。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委巡察机构严格落实“三步”工作法,全面提升巡察谈话实效。
谈前充分准备,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开展谈话前,巡察办根据政治巡察要求,商请纪委监委、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收集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状况、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上轮巡察整改,以及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等材料;依托被巡察单位门户网站和12345政务热线等方式,了解和掌握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人员组成等情况。结合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拟订谈话提纲,明确谈话重点;根据工作需要、廉政风险点等内容分层次、有重点确定谈话对象,提高巡察谈话的针对性。
谈中灵活方法,做到重实情、见真相
“张弛有度,收放自如”。灵活掌握谈话方法,从被谈话人关心熟悉的话题谈起,在严肃认真的基础上营造宽松和谐的谈话氛围。紧紧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内容,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这个中心,引导谈话对象不谈或少谈工作成绩,着重反映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履行职能职责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以及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鼓励其讲真话、说实话、道实情。灵活运用开门见山、假设换位等谈话技巧,始终牢牢把握谈话主导权,适时引领话题,控制谈话节奏,确保在有限的谈话时间内尽可能多地获取有价值的问题信息。
谈后注重研判,做到站位高、定性准
“趁热打铁,精准高效”。谈话结束后,巡察组及时组织召开组务会对谈话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和分析,对发现问题清楚准确的建立问题底稿。对需要进一步深入了解核实的问题,通过延伸谈话、走访调研、下沉了解等方式核实印证,对前后验证同一问题的谈话,及时归类汇总,制作问题底稿,确保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和典型性。(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