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新城区委第二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
截至12月3日,十二届新城区委第二轮巡察4个巡察组分别完成对2个街道党工委、4个区直部门党组织和延伸巡察10个社区党组织的进驻。至此,十二届新城区委第二轮巡察全面展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统一部署,本轮巡察对新城区东街街道党工委开展常规巡察,并延伸巡察东库街社区党委、东护南社区党支部、河西社区党委、护北社区党委、老缸房社区党委、内蒙古党委社区党委;对新城区中山东路街道党工委开展常规巡察,并延伸巡察中山社区党委、新华社区党委、团结巷社区党总支、迎宾南路社区党支部;对新城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党组、新城区大数据中心、新城区信访局党组、新城区统计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
12月2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分别召开了巡察工作进驻动员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会前,区委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传达了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巡视巡察有关精神,通报了本轮巡察工作安排,并对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进驻动员会上,各巡察组组长指出,巡察是政治巡察,本质上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在手上,对巡察出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个别典型问题、突出问题要留住不放,认真整改;要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对于反馈问题统筹研究,全面整改,强化担当精神和攻坚意识,切实落实好所肩负的政治责任;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配合巡察组工作。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此次巡察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各级党委巡视巡察工作相关精神,切实把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巡察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沟通协调,严守各项纪律要求,自觉接受监督,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配合巡察组工作。要坚持把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贯穿巡察工作始终,严格按授权开展工作,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确保巡察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要充分认识巡察工作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要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加强沟通联络,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好各项工作,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彻底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将此次巡察作为一次全面寻找差距、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良好机遇,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差距、薄弱环节以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诚恳接受,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推动新时代新城区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区委巡察组现场巡察期间(2021年12月2日——2022年1月10日),将设立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等,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延伸巡察社区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方面认真处理。(张艳琴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