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全会精神,推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守职责使命,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和严的主基调,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是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情况,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和呼市党代会精神情况的政治监督,使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可视化,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等开展日常监督,紧盯停车场、林草、供销社、粮食购销领域开展专项监督,紧盯全区重点工作、燃煤散烧、三大一严、信访件处理、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开展跟进监督。
二是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巡视巡察要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自觉服务保障“国之大者”,自觉坚守政治巡视定位,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巡视政治监管、政治导向作用,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突出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把握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的主要矛盾,以常规巡视为主,围绕重点工作开展专项巡察、机动巡察、“点穴式”巡察、提级巡察,强化整改落实,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三是精准推动各项监督贯通联动。将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巡察监督、跟进监督纳入智慧监督平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着力推动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把监督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严格执行《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试行)》,通过日常监督、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加大对“一把手”“关键少数”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刘柳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