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全会精神新思想,落实监督执纪硬要求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中央、自治区、市、区四级纪委全会精神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新的要求。纪工委作为党的基层纪律检查机关,承担基层党内监督执纪、维护党章权威的重要任务,对党绝对忠诚是对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要求。对街道纪工委及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最现实、最紧迫的一项任务,就是强化监督职能,切实把监督执纪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深入贯彻、严格执行《廉政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以理想信念宗旨这个高标准来教育和要求党员干部,敢于“咬耳扯袖”,发现苗头要及时提醒,触犯纪律要立即处理,坚持把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管理。充分认清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是增进信任的根基,越是信任越要加强监督;自律不能没有监督,监督是强化自律的沃土,加强监督才能养成自律习惯;权力不能失去监督,监督是正确用权的保证,越是位高权重越要强化监督;干部不能缺少监督,监督是健康成长的保险,走得越远发展越好越要加强监督;工作不能疏于监督,监督是催人奋进的动力,越是工作勤勉越需要加强监督。
坚持联系实际、紧扣职责。发扬革命精神,必须把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到行动上。纪工委要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就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协助党工委抓好党纪党规和法规制度的学习,发现党工委议事决策中的问题,及时向党工委提出改进措施;二是监督抓好组织生活制度、干部考察考核制度等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落实,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提醒诫勉、抓早抓小;三是对违规违纪问题,要有鲜明的态度,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四是对有信访反映的领导干部要坚持谈话制度,提醒教育。
对于每个党员干部而言,坚定理想信念、明确政治方向是一门永不结业的必修课,而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我们党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和清醒的头脑。(霍文龙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