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路街道纪工委:用好“三函”制度 提升监督质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的精准性、实效性,近日,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幸福路街道纪工委向街道各股室和各社区发放“三函”(即建议函、监督函和提醒函),逐项列明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建议和纪律要求,变“口头提醒”为“规范指导”,督促街道各级党组织廉洁自律、履职尽责。
“意识形态工作方面要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对街道微信群要严管理,按照要求定期开展清理工作。”日前,幸福路街道纪工委向幸福路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下发监督函,指出其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并提出加强制度建设、改进作风等整改要求。收到监督函后,党政综合办公室及时完成问题整改,同时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落实情况通报制度。“监督函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及时改进工作作风,认真细致抓好工作落实。”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人表示。
幸福路街道纪工委积极整合探索实践“三函”制度的方式方法、经验成效,研究制定《幸福路街道纪工委规范运用“三函”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三函”适用情形:建议函一般向街道党工委制发,主要是对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建议;监督函一般向街道各股室和各社区制发,主要是推动落实相关工作或督办具体问题;提醒函一般向街道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制发,主要是在关键节点进行廉政提醒或在特殊时段提出具体要求。截至目前,幸福路街道纪工委对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下发建议函1份,对街道各股室和各社区下发监督函5份,对全体党员干部发放“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提醒函1份,公车封存提醒函1份。
下一步,幸福路街道纪工委将不断完善“三函”内容,围绕街道主体工作,找准监督方向,全程跟进监督民生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等工作,及时掌握落实情况,切实擦亮监督“探头”,提升监督质效。(青山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