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三学”让党员干部“纪”在心中
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律严明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全党范围内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从整体上看,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伟大事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供给。对党员干部而言,这次学习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守牢纪律底线、将“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转化为自觉行动,不断淬炼忠诚干净担当的优良品格,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温故知新,深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方可严守党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面临的形式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准确把握《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总要求,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到原原本本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进行研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认真学习《条例》就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也是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党员干部要以这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争做知纪、守纪的“明白人”“带头人”,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淬炼忠诚干净担当的优良品格。
时学时新,常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方能心存敬畏。古人云:人有所畏,其家必和;官有所畏,其政必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加强学习宣传教育,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把党章党规党纪时刻印在心上,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仅要学,更要淬炼一颗对党、对人民的敬畏之心。经过不断反复研读和学习《条例》,我深刻的感受到,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遵守党的纪律的清醒和坚定,用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助推党员干部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把敬畏纪律和学习纪律作为常态,避免“手电筒总是照着别人而不照自己”,避免惯性思维和经验主义带来的违纪行为,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用党纪党规时刻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时刻对照党章党规,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切实做到将学习效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知行统一,通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方能行有所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存敬畏,更要知行止。学是前提、敬是基础、行才是根本,要把党的纪律“入脑”“入心”“入魂”,更要把对《条例》的所学所得转化为一种自我约束和要求的行动自觉。在我看来,党纪学习教育不仅仅是对《条例》内容的简单学习,而是要把所学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实际,对于党员干部而言,作风上要求真务实、纪律上要从严要求,始终以公道正派的形象服人,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从而使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党纪学习绝不仅仅是“知道”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要“做到”。我们需要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切实转化为实际行动,要扑下身子全面地看,要下沉一线全方位地听,必须站稳群众立场,厚植为民情怀,确保“权为民所用”,切实把民生理念贯彻到日常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从短暂的“实效”转变为持久的“长效”。群众常讲,“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党规党纪的重要意义,把明规守纪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的安身之本、立业之基,始终做到走在前、作表率。(吕程杰 袁世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