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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纪”于心

2024-06-25 14:14:20 | 来源: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健跳镇人民政府

今年4-7月,党纪学习教育在全党上下如火如荼的开展,我们作为基层干部,需每天深入企业和群众的第一线,因此日常工作生活中一定要绷紧“党纪弦”,把学纪、知纪、守纪、明纪内化于心,外化与形,当好党和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小“触手”。

学纪,是基础。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党员干部要系统掌握党的纪律体系的构成和原则要求,并通过将党纪学习教育与“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紧密结合的方式,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全面系统学,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高压线”和五种处罚手段入脑入心。

知纪,是前提。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只有熟知党的纪律,才能在工作中严守党的纪律。党纪条例规定了党员干部的行为标准和职责使命,通过知纪可以提高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廉洁自律、风清气正的能力,因此党员干部要争做知纪的表率,对照党章、遵守党纪,做政治明白人,做纪律追随者,时刻提醒自己严守纪律底线。

守纪,是关键。纪律的生命力在于遵守和执行,党员干部要把《条例》奉为圭臬,将其作为工作生活的“指引”和“戒尺”,以党纪条规约束自己,正确把握自己的身心,不断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真正将纪律规矩贯穿“八小时内外”,做到知行知止,慎始慎终。

明纪,是根本。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与后,纪律严明一直是我们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作为基层干部,我们一定要始终保持与群众的亲密关系,要积极践行“四下基层”,主动开门纳谏,明晰公与私、是与非、白与黑,让群众感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同时,党员干部要时刻对照《条例》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尤其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和行业实际,全面排查自己以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违纪“风险点”,把违纪行为扼杀在萌芽阶段。

因此,我们必须要把党纪学习条例“铭纪于心”,才能在砥砺前行中保持正确的方向,炼成“百毒”难侵的“钢筋铁骨”,从而更好的为党的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陈帮伟)

【责任编辑:胡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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