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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思党纪之要 常怀律己之心

2024-07-29 14:53:41 | 来源: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委党群工作部

党纪学习教育已进入“后半程”,虽临近尾声,但绝不代表结束。党员干部要将“终点线”作为“起跑线”,用“归零”的心态、“执着”的状态、“向上”的姿态,把对党纪法规的敬畏融入日常、化为经常、做在平常,坚持学有所悟、心有所畏、行有所成,推动党纪学习教育释放持久效能。

学有所悟,以学铸魂润初心。“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理论学习,是一个螺旋式上升、循环往复的过程,需要“博采而有所通,力索而有所入”,像蜜蜂“采得百花成蜜”,像杜甫“读书破万卷”方能“下笔如有神”。有了觉悟,就能不断克服自己的不足,自内心深处而非外界压力下自觉自愿改造自我。回望历史,觉悟一词一直伴随着中国共产党的成长。1919年,周恩来、马骏、邓颖超等一批先进青年由于共同的使命和觉悟走到一起,创办了“觉悟社”;今天,党章中明确写道:“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无论在任何时候,一句“觉悟高”,都是对一名共产党员的高度评价。怎样才算是学出高觉悟,是在平常时候能看出不寻常,是在关键时刻能站出不犹豫,是在危及关头能付出不计较,是在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的矛盾面前始终保持心明眼亮,毫不动摇初心。无论学习还是做人,学思践悟缺一不可,只有在不断学习、实践、思考的基础上,通过感悟把直观、粗浅、感性的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和对事物本质的掌握,形成稳固而坚实的信念,才算真正悟有所得。

心有所畏,正身律己守廉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自身硬首先要自身廉。廉,重在自觉,贵在持久,难在彻底。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党员干部要坚持廉洁自律、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用权,严守廉洁纪律的“高压线”。一个人廉洁自律不过关,做人就没有骨气。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克己奉公”指克制私心、严于律己、以公事为重,既是中华传统美德的重要内容,又是对每一个党员干部提出的内在要求。思想上的滑坡是危险且致命的。腐败滋生最先突破的是思想观念防线,要想保持清廉,就必须筑牢思想防线,把克己奉公的信仰代入工作,把克己奉公的境界融入生活,把克己奉公的担当灌注精神血脉,把“克己奉公”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做到思想上“干净”、权力上“干净、生活上“干净”。

行有所成,履职尽责善作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康庄大道,开辟的是人类迈向现代化的新道路,开创的是人类文明新形态。”越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越是光荣的历史使命,越需要付出艰辛努力。我们的党员干部学党纪党规、加强纪律建设,不是要束缚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而是要在知边界、存敬畏、明底线的前提下,努力成为敢想敢干敢拼,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的优秀干部。刚刚胜利召开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为我们加快改革创新做好当前工作指明了方面、提供了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善于站在时代发展前沿和统揽全局的高度,了解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超前思考、研究和谋划各项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求在重点问题、难点工作上有新突破。(廖娟)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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