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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要把准深度精度注重温度力度

2024-09-04 11:15:47 | 来源: 中共吉林省公主岭市委组织部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打通党员管理出口关,保持党的肌体正常新陈代谢至关重要。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必须把准深度精度,注重温度力度,使党永葆生机活力。

坚持常学不怠,提升学习的“深度”。《办法》是一部专门就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规定的党内法规,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办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将《办法》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日常培训的重要学习内容,要通过送学上门、网络辅导等方式,让学习不落一人,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地读懂、弄透《办法》的4方面,27条内容,引导党员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认识。

坚持实事求是,找准处置的“精度”。《办法》共27条,对组织处置的总体要求、概念和方式、原则等作了规定。各级党组织在处置不合格党员时应充分考虑党员行为和基层实际,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分主观客观,将组织不健全或者软弱涣散、组织生活不正常,同党员主观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区分开来,把因年老体弱多病等客观困难,无法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同工作消极懈怠,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区分开来,做到公正客观,“一把尺子量到底”。

坚持宽严相济,把准处置的“温度”。“惩”的目的是为了“治”。各级党组织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要及时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情节较轻,影响不是很恶劣,有挽救余地、愿意配合改正错误的党员,要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给予改正错误的机会,针对党员的问题及本人特点长处,有针对性的制定改进措施,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按时汇报思想,组织参加学习培训、志愿服务、与优秀共产党员“结对子”等措施,帮助其纠正错误,重葆敬畏,重拾信心,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坚持客观公正,提高处置的“力度”。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是要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各级党组织要利用党支部日常管理、党员民主评议、群众反馈等手段,对党员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进行全面考察。对存在不合格情形的党员,要通过走访谈话、上门沟通等方式反复印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组织处置各个环节工作,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供坚强保障。(徐勇)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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