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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信”“有戒”“有畏”中筑牢纪律底线

2024-10-29 18:20:52 | 来源: 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民政局

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党员干部必须用严明的纪律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在“有信”“有戒”“有畏”中筑牢纪律底线。

擦亮“心有所信,方能行远”的信念底色,在初心信仰中理解“为何学”。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纪律”写在自己的旗帜上。1927年10月,毛泽东率领工农革命军进驻井冈山,创建了中国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到井冈山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恢复和重建边界各县党组织,定规矩抓纪律,严明的纪律赢得了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为革命根据地的建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的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驰而不息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与砥砺初心使命结合起来,进一步严明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坚定的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才能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

坚守“心有所戒,方有所为”的思想自觉,在纪律条例中弄懂“学什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重点。党员干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首先要学懂弄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准确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采取全文系统学、对照新旧条款重点学、结合党史党情溯源学等方式,深刻领会《条例》的思想内涵、内在逻辑、现实考量,掌握六项纪律的基本内涵和具体规定。在脑海中建立严格的纪律意识,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切实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在坚持对《条例》原原本本学的同时,结合《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学,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结合实际案例学,真正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将“严”字基调贯穿于工作和生活之中,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中不跑偏、不掉队、不落伍。

淬炼“心有所畏,方有所止”的忠诚意志,在以案为鉴中践行“如何学”。无规矩不成方圆,有敬畏才知行止。开展纪律党课教育,要注重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实践为尺,量出心中的天平。案例学习是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的重要方法,广大党员干部要把“以案促学”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途径和载体,深刻地剖析让党员干部在案例中看到“红线”、认清“底线”、明确“高压线”,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忏悔录以及参观廉洁教育展馆等方式,吸取反面典型的惨痛教训,感受纪法规定的警示力和威慑力,时刻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守好阀门”“筑牢堤坝”“扎紧篱笆”,让纪律这把外在的“戒尺”,成为内心的“戒律”,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定向选调生 刘宝琛)

【责任编辑:苏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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