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强引擎”激发基层监督活力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基层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前沿阵地,基层监督犹如雪亮的“眼睛”,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着极为关键的作用。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紧密契合基层实际,构建健全科学、常态化的机制,凭借改革“强引擎”激活基层监督活力。
扎紧监督制度“笼子”,敲响问责“警示钟”。制度是约束行为规范的准则,在基层监督的过程中,注重建章立制尤为重要。要完善基层监督的基础性制度,推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引导基层干部树立法治思维,自觉规范自身言行,主动接纳制度约束与社会舆论监督。“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扎紧制度“牢笼”后,更要聚焦执行的过程与成效,健全问责机制,促使党员干部主动担当责任,以上率下、层层示范引领,切实做到、协同推动基层监督工作向纵深推进。
建好信息技术“纽带”,跑出监督“加速度”。“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预警是安全之本,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基层监督工作不可或缺。在当今时代,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互联网浪潮为基层监督开辟了更为畅通的路径。我们应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注重手段创新与科技赋能,推动监督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交融,搭建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针对涉及资金的项目予以重点监督,运用快节奏、高效率的监督模式及时察觉问题与风险,提前预警并加以纠治,防止问题滋生、蔓延。
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汇聚基层“活源泉”。在基层监督工作中,社会监督尤为重要,要把为了人民与依靠人民统一起来,让监督成为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思维定势”。要创新性地建立鼓励和保护监督的机制,让监督者敢于监督、主动监督;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公众监督和媒体监督的积极作用,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畅通问题反映渠道,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极度关切的问题,做到认真倾听、及时回应;针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调查、督导、处理,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关怀,提升幸福感与安全感。
基层是密切链接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许多政策最终落地在基层、投入在基层,而诸多风险也容易在基层出现。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畅通监督渠道,激活制度在基层治理的“活力”,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如此方能使监督之花在基层绚丽盛开,筑牢党执政的政治“根基”,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提供稳固保障,凝聚起干事创业的磅礴力量。(周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