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期间如此两面人,不可取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敬畏法律,终究会受到法律的惩罚。2023年2月13日,社区矫正对象顾某因赌博被永康市公安局行政处罚,3月6日浙江永康市人民法院裁定对其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期。
【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
社区矫正对象顾某,男,1981年6月2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为浙江省永康市舟山镇,居住地永康市经济开发区。2010年5月-2022年2月期间有6次因赌博被行政处罚的情况,2022年11月17日顾某因犯赌博罪被永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矫正期限自2022年11月29日起至2024年5月28日止。
【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收监情况】
2022年12月1日,社区矫正对象顾某由其父亲顾振某陪同下,在规定期限内到司法所报到,司法所按规定程序和内容为其办理了入矫手续并完成入矫宣告。顾某入矫后,因其存在多次的违法情况,司法所将其列为重点关注人员,每半月对其进行走访,并经常对其进行劝诫,开展心理疏导,观察其行动轨迹。也常利用在线签到,电话报告等时机对其进行谈话教育。在与顾某的每次谈话过程中,顾某都会无比诚恳的保证不会再赌博,也会答应为其家庭着想,有空会多回村里看看父母,照看小孩。在1月底,司法所电话通知其完成一次在线签到时,发现其存在可能在村里的小店看他人打牌情况。司法所遂将其列为重点人员,确定了“五包一”责任人。正值春节监管期间,矫正中心、司法所、派出所一起针对赌博罪、盗窃罪等进行了专题的教育警示,村居工作站、监护人都专门找其谈过话。然而,警示、监管和谈话做笔录并未能使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顾某表面上还是要做好矫正,承诺的不违法违规,但私底下即仍是我行素,仍在参与赌博活动。
2023年2月12日晚,顾某在永康市舟山镇某村赌博时被公安派出所抓获。顾某的行为属赌博,因其在缓刑期间违反治安管理,属情节严重。顾某属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对其从重处罚。2023年2月13日,永康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四)项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顾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收缴个人赌资人民币九千六百元、共同赌资三千三百元、扑克牌五十二张的处罚。同日,永康市司法局舟山司法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五)项之规定,提请对社区矫正对象顾某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永康市司法局舟山司法所 应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