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高悬“反腐利剑”做清清白白的“反腐先行者”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可见反腐工作是党中央一以贯之的常态工作机制。“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取决于人心向背。密切联系群众是中国共产党最大的政治优势,腐败则是破坏党群关系的最大毒瘤,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制度和反腐败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宗旨,坚持勇于自我革新、刀刃向内、“打虎拍蝇”、剜除腐败“毒瘤”态势不放松,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成效有目共睹,形成了“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高压态势,坚决腐败案件“零容忍”。反腐败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党员干部需高悬“反腐”利剑,做清清白白的“反腐先行者”。
做清清白白的“反腐先行者”,需系好人生的第一颗“廉洁扣”。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一个人是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年轻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通过学习“三严三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党的系列文件,筑牢自己的“反腐观”,远离低级趣味,系好人生第一颗“廉洁扣”,提高自身反腐敏感度,并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与形。
做清清白白的“反腐先行者”,需给权力戴上“紧箍咒”。“治已病”不如“治未病”。给权力戴上紧箍咒,就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以权力制约权力,将权力关进制度的“铁笼”里扎实扎牢,使公权力始终为“公”,而不沦为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私器”。纵观腐败案件的源头,绝大部分都是权力过于集中导致的,为化解一把手“一言堂”或权利过于集中等问题,就需要加强权力的监督和外部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正把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利,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譬如安吉县灵峰街道碧门村委会为避免“一肩挑”导致权力过分集中,同时促进公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制定相关制度,村社党组织书记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物资及服务采购、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工作,而是交由班子成员具体分管。这也意味着,原本“一把手”的权力分别转移到了各个班子成员头上。“不是不管,更不是不能管,而是强化监管责任,做到放手而不撒手、不直管而强监管。”
做清清白白的“反腐先行者”,需炼就一双“火眼金睛”。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公生明,廉生威”。武汉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徐洪兰在工程项目承接、低价购买房产、推进拆迁进度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原本美好的政治前途瞬间灰飞烟灭,对不起党和组织多年的培养,这样的例子不一而足,也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纵贪欲如落水,不用吹灰之力,终成灭顶之灾!毛毛细雨湿衣裳,点点私心毁名誉。“叶腐成泥,人腐成囚”,不管贪污受贿手段多高明、多隐蔽,只要动了贪腐的念头,伸手就被捉,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党员干部们只有加强党性修养、运用好手中的权利,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心中高悬“反腐利剑”,才能真正做一名清清白白“反腐先行者”。(施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