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文化之“根” 传承非遗之“魂”
4月13日,共青团中央微博公众号一句“草长莺飞,桃李争妍,宜穿上华服,踏青游览。”引得各省市共青团微博公众号热烈响应,纷纷表示:一同在万物萌发的季节里,传承华夏“服章”之美,让历史悠久的优秀传统文化重新焕发生机。习近平总书记也于2022年年末表达了对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中国文化源远流长,随着近年来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越来越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再“孤芳自赏”,而是平民化、通俗化、常见化的走入寻常百姓的视野中。
非物质文化遗产并非“遥不可及”,甚至融入于“市井烟火”。最广为人知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耳熟能详、名声大噪的艺术品:如中国剪纸、中国刺绣、中国书法;亦或是美轮美奂、叹为观止的艺术表演:如昆曲、越剧、嘉善田歌等。许多人为止倾倒,更多人却望而止步,人为得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向了一个难以企及的高度。在惯性思维下,人们忘记了最重要的一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因生活积累而形成传统,因生活积累而产生巨大能量。甚至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我们的一日三餐: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荻港陈家菜烹饪技艺于2023年入选浙江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湖州著名“百鱼宴”的雏形,具有广泛的群体代表性。由此可见,作为数千年历史积累产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恰恰是传统的结晶,是我们今天发展文化、形成新的传统的宝贵基础,镌刻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源于生活、承于生活、融入生活的深刻烙印。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更应具有自发性,而非刻板被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傣族泼水节作为2006年列入中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传统节日,备受全国人民所熟知,更是有来自五湖四海的中华儿女自发前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庆祝该节日,同时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并促进56个民族团结繁荣。文化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民族的“根”与“魂”,文化自信让民族自豪感“满格”,从而促使中华儿女积极主动投身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使其散发主动性、自发性魅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核心要素在于“传承者”。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虽然是通过物化的形式得以呈现的,但展览、展演、展示只是非遗宣传工作的手段,其价值主要还是依赖传承人的口传心授。了解传承人的情感诉求、改善传承人的创作生产环境、提高传承人的文化素质,才能真正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主体地位,使其传统得以有序绵延。随着汉服文化近年来的逐渐复苏,浙江省嘉兴市西塘镇的“汉服文化节”成为炙手可热的盛会,也正因为汉服文化的升温,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绒花,也悄然进入人们的视野。炼丝、染色、晾晒、勾条、烫绒、打尖、传花、粘花等一系列工序随使人人话缭乱,却因绒花吉祥如意之意趣吸引无数手工爱好者投身传承者行列。由此现象可折射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真正的源头活水就在基层和民众,鲜活经验和创新智慧就潜藏于社区街巷,而保护、传承的关键是怎样发掘民众的潜力,怎样调动普通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热情。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应多元化、立体化。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多元文化的冲击,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如农耕文明被弱化,具有“非遗”特指意义的传统社区逐渐消失。近年来,国家文化主管部门强调在“非遗”保护工作中秉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理念,将散落于民间的民俗、工艺、相关实物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百姓视线、融入百姓生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再是强硬化、统一化、刚性化,而是依托于广大人民群众、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爱好者的口口相传、技艺帮带、文化传播等方式,柔软化、个性化、弹性化地化作一缕吹遍中华大地的春风,将属于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散播到祖国大地的每个较多,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每个人心中。
经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我们可以对中华传统文化进行重新审视和深入发掘,立足现实实践,面向未来思考,把凝结中国精神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开来。传统文化根深叶茂当承继,时代精神源远流长应弘扬。若文化是我们立足当下之“根”,则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丰富精神世界、活跃文化命脉之“魂”。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其中所蕴含的社会观、道德观等,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度契合性。在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日益壮大的将来,其一定会再次绽放出炫丽之花。(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朝阳街道 孙徐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