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纪委监委实地督导“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
“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和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超标等问题的底数是否摸准摸透?是否存在公职人员参与其中投资获利的情况?”
7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郝伟到青福镇色气湾村、兴胜镇王老大村,实地查看、详细了解、认真督导“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
郝伟指出,必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大棚房”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坚持“农地农用”原则,高标准、严要求、全覆盖推进专项整治,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郝伟强调并要求,要以“长牙齿”的硬措施和“零容忍”的硬态度,全力以赴做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确保“大棚房”问题不新增、不反弹,坚决打赢清理整治“歼灭战”。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的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二是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要求职能部门准确把握“回头看”工作的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认真回头排查整治相关问题,做到排查清理底数清、情况明、数据真,确保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要履行好监督责任。青福镇纪委、兴胜镇纪委要针对“回头看”摸排中发现的问题,逐一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在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中推诿扯皮、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监察对象,必须严肃追责问责。
下一步,青山区纪委监委将严防“大棚房”反弹作为一项政治监督任务,重点围绕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等三类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回头看”,通过及时跟进监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坚决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反复。(赵敏 青山区纪委监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