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建房微改造,美好生活精提升
为进一步推进“富美长兴”建设,2023年以来浙江省长兴县洪桥镇洪桥村持续推进“美丽乡村”与“三改一拆”工作相结合,经过“微改造、精提升”后促环境提升,农文旅项目招引入驻,推进乡村治理,切实承担起“为民办实事”,积极稳妥推进闲置农村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凝聚创建美好生活的价值共识
人不仅要生活,而且要追求好生活,这种“好”不仅体现在经济上,更要体现在精神上。洪桥村里塘自然村作为洪桥镇第一个农民建房有机更新的试点,离不开洪桥村里塘自然村的村民共识:建设美好生活的目标。创建美好生活需要一个共性的价值理念作为引领,才能构筑出“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共同体意识。
增强创建美好生活的内生动力
美好生活建设并非“纸上谈兵”,而是要村民在创建美丽村庄上谋划、建设,让群众深刻领悟“三改一拆”对人居环境提升的重要作用。洪桥村村干部首先动员沿里塘漾河边的农户,以“利己便民”的思想为撬动,利己:方便自己出行和停车,便民:缓解中小学上下学交通堵塞。在村干部的动员下,村民的支持下共拆除辅房8处,老旧危房1座,菜地1.3亩,共计腾出土地资源1500平方米。原计划铺设4.5米宽的小水泥路,在村民的支持下拓宽成了11米宽的大柏油路,并划出了三十二个车位,大大缓解上下学车流量。同时又动员里塘自然村前半村农房“统一盖”,通过土地置换进行农民建房统一布局、统一规划,日前已完成建房22户,后续建房21户,腾出多余的宅基地4200余平方米,解决因土地制约建房困难户14户。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三改一拆”工作带来的红利,进一步激发村民的奋斗精神,使每个人都成为推动美丽乡村的建设者、奋斗者和受益者,共同创造美好生活和光明未来。
培育创建美好生活的良好社会心态
劳动创造是实现美好生活的根本动力,在构建美好生活中,需要靠辛勤劳动来创造,需要每个人都有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当代年轻人在辖区内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美丽的观念,让大家进一步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建设更加美好的生活。(长兴县洪桥镇洪桥村村委会 钟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