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刊网

当前位置: 首页> 理论学习 > 文化 > 正文

创新与传统齐飞 文化共时代一色

2023-06-13 14:23:15 | 来源: 中廉导刊

“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我们在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战略高度,全面系统深入阐述中华文化传承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我们坚定文化自信自强,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扎实推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奋发进取的革命文化、蓬勃向上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财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应以科学先进的文化为引领,让文化之光照亮前行之路。

以传统文化强根铸魂。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沃土,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必须争当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继承者和弘扬者,以之强根固本、凝神聚魂。要辨章学术、考镜源流,把浩瀚文化遗产中最具代表性、最富当代价值的文化内容挖掘出来;要盘活用好传统文化资源,并通过学校教育、理论研究、文化作品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家国观;要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社会生活各个方面,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神聚力,努力使中华文化的主流在多元中立主导、在多样中谋共识、在多变中定方向,与法律法规、节日庆典、礼仪规范、民风民俗紧密衔接,在潜移默化中塑造民族精神。

以革命文化提神振气。在革命文化的教育、影响和熏陶下,我们党先后形成了红船精神、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等伟大精神,这不仅是革命年代克敌制胜的法宝,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鼓舞斗志、提振士气的利器。当务之急,是扎实做好革命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按照时代特点和要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对文化的内涵加以补充、拓展、完善,增强影响力和感召力,保持“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态势。实践中,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弘扬革命文化结合起来,注重从优良革命传统和革命精神中获取经验、汲取力量;要保护、开发、利用好革命资源,动员和组织干部群众参观学习、接受熏陶;要在广大青少年的学习教育中增加红色内容,使红色基因成为优良品质的重要文化标识。

以先进文化改构换挡。近年来,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需求日益旺盛,文化产业发展迅猛。文化产业具有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科技含量高等特点,是典型的“低碳经济”“绿色经济”“朝阳产业”。发展文化产业,有利于拉动居民消费升级、扩大就业创业、优化经济产业结构、促进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需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广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需进一步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培育新型文化业态;需进一步激发文化人才创造活力,夯实提升文化生产力的人才基础。所以,要以创新思维、全新举措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文化产业,将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引擎,要统筹好文化交流、文化传播、文化贸易,多渠道扩大文化影响力,让世界了解一个客观、全面、多彩的中国。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以“天下大同”“协和万邦”的宽广胸怀,吐纳八面来风,自信而大度地开展同域外民族的交往交流,谱写了万里驼铃万里波的浩浩丝路长歌,创造了万国衣冠会长安的盛唐气象。敦煌文化,历经千年岁月,依然生动诠释着中华民族兼容并蓄博采众长、开拓进取的文化自信。

对于一个民族来说,经济是筋骨,文化是灵魂。筋骨软弱,就无法坚强独立,而灵魂空虚,必然会迷失方向。现如今,全世界各种文化相互激荡,不同文明相互交融,文化力量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而拥有独特魅力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讲好中国故事的绝佳素材,是中国在世界舞台上的亮丽名片,是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深厚软实力。(江西南昌小蓝经开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 章志鹏)

【责任编辑:张艺】
手机版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法律顾问人员查询广告服务诚征英才免责条款隐私保护廉政建设投诉中心联系我们手机版
中廉导刊-周刊网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7-2023 by www.dzzkw.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10-57190328 值班电话:13031055678 投稿邮箱:cndzzkw@sina.cn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ICP备19041149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259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